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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抓好头号民生工程——访自治区扶贫开发办主任李荣禧
来源:内蒙古日报   |   时间: 2012-01-17  |  点击:
切实抓好头号民生工程——访自治区扶贫开发办主任李荣禧
12-01-16 09:21 来源:内蒙古新闻网-《内蒙古日报》
 
自治区在前不久召开的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响亮提出:把扶贫开发作为头号民生工程,举全区之力打好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日前,就扶贫开发工作,记者专访了自治区扶贫开发办主任李荣禧。
 
  记者:我区扶贫开发工作目前处于哪个阶段?
  李荣禧:经过“十一五”的艰苦努力,我区扶贫开发已经从以解决温饱为主要任务阶段转入巩固温饱成果、加快脱贫致富、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发展能力、缩小发展差距的新阶段。
2011年国家颁布实施了《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召开政治局会议研究扶贫开发工作,11月又召开高规格的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扶贫开发的高度重视。自治区党委、政府制定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施意见》,扶贫开发工作面临新形势、新要求。
 
  记者:“十一五”期间,我区扶贫开发取得了哪些成绩,积累了哪些经验?
  李荣禧:“十一五”期间,中央和自治区投入财政扶贫资金50多亿元,经过全区上下共同努力,使75万贫困人口实现稳定脱贫。国家和自治区扶贫工作重点县农牧民人均纯收入由2005年的2027元增加到2010年的4142元;重点县通公路、通电、通广播电视和通电话率不断提高;医疗卫生和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明显改善;贫困嘎查村村容村貌有了较大改观;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明显提高。
  我区在扶贫开发实践中积累的经验主要有:一是连续6年将扶贫开发列为十大民生工程,在采取普惠性政策的同时,加大对贫困地区转移支付和专项支持力度。二是确定发展较快的鄂尔多斯市对口支援兴安盟,将京蒙对口扶贫协作工作调整到贫困人口集中的赤峰市和乌兰察布市,在产业布局、项目安排、生态和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项目方面优先向贫困地区倾斜。三是实施自治区直属机关定点帮扶兴安盟和人口较少民族自治旗,制定出台促进牧区发展牧民增收的实施意见,连续安排专项资金支持革命老区建设和发展。四是以专项扶贫措施为引导,统筹整合各行业、部门和社会资源重点投向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体。五是积极争取国家扶贫投入的同时,努力增加各级扶贫投入,为扶贫开发奠定了必要的物质基础。六是自主制定扶贫标准,将更多的贫困人口纳入扶持范围;积极探索扶贫资金、项目管理新模式,增强扶贫效果。
 
  记者:“十二五”期间,我区扶贫开发工作又面临着怎样的机遇与挑战?
  李荣禧:我区扶贫开发面临的机遇是:全区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和综合财力的不断增强,为扶贫开发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战略、《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的实施以及《国务院进一步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促进牧区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出台,均为扶贫开发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为支撑的大扶贫格局的建立,为扶贫开发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受历史、地理、资源、人口素质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我区扶贫开发形势依然严峻。一是全区仍有266.58万贫困人口,占农牧业总人口的20.34%,比重依然很大。兴安盟、乌兰察布市、赤峰市、通辽市、锡林郭勒盟西南部、大青山(阴山南北麓)地区和三个人口较少民族自治旗集中全区83%以上的贫困人口,贫困程度深、脱贫难度大。二是少数民族聚居区和少数民族人口贫困发生率高。蒙古族贫困发生率为24.2%,高于全区平均水平;54个牧区半农半牧区旗县贫困人口169万人,占贫困人口总数的64%,脱贫形势不容乐观。三是致贫因素复杂,既有自然、生态、资源、基础设施等环境因素,也有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经济因素,短期内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增加收入的难度较大。
 
  记者:“十二五”期间,我区扶贫开发的主战场和战略目标是什么?
  李荣禧:把贫困标准以下具备劳动能力的农村牧区贫困人口作为主要工作对象,把兴安盟、乌兰察布市、赤峰市、通辽市、锡林郭勒盟西南部、大青山地区(阴山南北麓)和三个人口较少民族自治旗作为主战场。加强领导,加大投入,集中攻坚。
  “十二五”期间,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年增长15%以上,贫困人口年均减少30万人以上;到“十二五”期末,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翻一番,达到3000元,贫困人口减少150万人。到2020年,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翻两番,达到6000元;266.6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率先在西部地区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力争在2017年自治区成立70周年之际,提前实现2020年的目标。
 
  记者:重点采取哪些扶贫开发措施?
  李荣禧:实施好“三大工程”,落实好“六项措施”。
  三大工程:一是连片特困地区扶贫开发工程。对贫困人口集中的兴安盟、乌兰察布市、赤峰市、通辽市、锡林郭勒盟西南部、大青山(阴山南北麓)地区和三个人口较少民族自治旗,实施特殊倾斜政策,着力解决发展的瓶颈制约和突出矛盾。二是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程。以促进增收为核心,本着“缺什么扶什么”的原则,对具备发展条件的扶贫对象重点实施整村推进工程夯实发展基础。三是移民扶贫开发工程。引导生存条件恶劣、自然灾害频发和生态保护重点区域的贫困人口平稳有序转移集中,妥善解决其教育、医疗、住房、就业和社会保障等问题。
  六项措施:一是产业化扶贫。以盟市、旗县为单位,以一村一品为模式,集中扶持一批具有地区优势特色的扶贫支柱产业。二是劳动力转移培训。以提高就业创业能力为目标,对有外出打工意愿者和转移搬迁的贫困劳动力重点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同时加大对农牧业产业化发展急需人才的培训力度。三是互助资金项目。帮助重点嘎查村建立村级“扶贫互助资金合作社”,重点解决扶贫对象贷款难和经营性资金不足问题。四是行业扶贫。按照自治区《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的实施意见》精神,逐项落实行业部门的扶贫工作任务,重点解决贫困地区基础设施薄弱、生产条件落后,社会事业发展滞后等问题。五是社会扶贫。落实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任务,确保每个重点嘎查村有1个单位包扶、1名干部蹲点常驻;推进区域内帮扶合作工作;组织好京蒙对口帮扶协作工作,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扶贫开发。六是保障救助。对采取常规开发式扶贫措施仍不能摆脱贫困的特困人口,以保障救助扶贫为主,稳步提高保障救助标准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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