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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区雨露计划实施方式改革试点情况的解释说明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   时间: 2012-01-10  |  点击:
 

关于我区雨露计划实施方式改革试点情况的解释说明
 
今年国务院扶贫办在全国选择100个国家级贫困县,进行劳动力转移培训试点改革,参与试点的前提是已完成两项制度衔接建档立卡工作,基础扎实,数据齐全。由于资金有限,分配给我区五个试点旗县(15997人)的名额。
经过由重点县提出申请,自治区、盟市扶贫办初审汇总后报国务院扶贫办,国务院扶贫办根据各地工作基础和两项制度衔接工作情况最后确定奈曼旗、敖汉旗、翁牛特旗、察右后旗、达茂旗为我区雨露计划实施方式改革试点旗县(国开办司发[2011]70号文件附后)。
以上五旗县将根据试点县中等职业学校的一年级、二年级在校学生和参加一年以上技能培训的经过两项制度衔接后确定的建档立卡的贫困人数,各旗县财政局通过一卡通的形式分两个学期直接给每个学生家庭共补助1500元(国开办司发[2011]37号文件附后)。
国家给五个旗县分配的名额分别为达茂旗1300人,奈曼旗3000人,敖汉旗5000人,翁牛特旗4697人,察右中旗2000人,由于资金有限,不能完全满足各地符合条件的贫困学生,因此自治区要求各旗县一定要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办
二○一二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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