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区工作通报第一期
老 区 工 作 通 报
第一期
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办 2009 年 8 月 1 日
目 录
一、老区问题是个影响全局的问题………………………………………(1)
——访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储波
二、范小建…………………………………………………………………(3)
——三年完成老区贫困村整村推进
三、 范小建在全国扶贫办主任座谈会……………………………………(5)
——介绍“参与式”的整村推进正在成为扶贫开发工作的
主导方式。
四、储波书记、杨晶主席关注老区建设…………………………………(6)
——出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老区经
济社会发展的决定》
五、中央确定全国革命老区建设工作专门领导机构……………………(7)
六、内蒙古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8)
——关于撤消内蒙古自治区开发中心成立内蒙古自治区
革命老区发展中心的批复
七、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8)
——关于进一步扶持老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
编委会主任:崔国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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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 行 总 编:贾晶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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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波:老区问题是个影响全局的问题
——访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储波
记者:内蒙古6个盟市、26个旗县市区有老区,人口达到160万人。目前,全区老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如何?
储波: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老区人民充分发扬革命优良传统,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力抓好发展第一要务。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绩。2006年,全区29个老区旗县市区生产总值达到1532.62亿元,比上年增长17.21%;财政总收入达到166.16亿元,比上年增长58.93%。2007年,生产总值和财政总收入继续较快增长。经过不懈努力,不少老区旗县区已进入全区旗县市区发展前列。同全国、全区一样,我区老区发展已经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由于大部分老区处在偏僻山区、丘陵和沙漠化地区,受交通闭塞、干旱少雨等地理环境和自然条件的制约,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还面临很多实际困难,与全区的发展差距呈拉大趋势,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比较突出。需要全社会的关心与支持。
记者:2005年8月24日。您在一份老区调查报告上批示:老区问题“这既是局部问题,但又是一个影响全局的问题,不只是个协调发展问题,还有一个对老区人民的感情问题”。
储波:在革命战争年代,内蒙古老区人民抛头颅、洒热血,无私无畏、浴血奋战,为中国革命的胜利和自治区的成立作出了重要贡献。没有老区人民的牺牲和奉献,就没有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对老区人民的革命功勋,历史将永远铭记,党和人民将永远铭记!
记者:一直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对老区十分关怀和重视。几年来,您多次去兴安盟老区调研指导工作,特别是在您关心下。兴安盟老区8370个危草房修建改造户喜迁新居,获得了老区人民的称赞。
储波:这件事饱含自治区对革命老区群众一片深情和殷切关怀。我们筹措了6000万元专项资金,平均每个修建改造户受益6000元。危(草)房修建改造工程采取专项资金补贴的方式进行,每户按60平方米计算,6000元的补贴是实际工程造价的三分之一,三分之二主要靠困难户自身筹措和组织村民投工投劳、帮工互助。在这个过程中,厅局单位和盟直扶贫单位伸出援助之手,总投入达1189万元。比如,前旗组织干部职工捐款50万元来解决特困户建房困难。
记者:为了让内蒙古老区建设得到制度性的保证,自治区有什么举措?
储波:2007年5月,自治区政府下发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老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总的原则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走又好又快的发展路子。这一文件的出台,将使各级在资金、项目、人才等方面加大对老区的支持力度。
记者:今年年初,您主持召开全区老区建设工作座谈会,专题研究加快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问题。在这次会上,自治区党委、政府对今后一段时问老区建设提出了什么具体要求?
储波:一是切实加快老区生产力的发展。要把产业发展放在第一位,利用老区特色资源,培育骨干企业,打造支柱产业,加快发展旗县域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壮大老区综合经济实力。要扶持老区加快发展旅游业,支持和鼓励老区发展乡村旅游、生态休闲旅游,实现红色旅游与绿色旅游的有机互补。
二是努力提高老区人民的生活水平。积极推进扶贫移民扩镇工程,保证各项扶贫开发措施进乡、入村、到户。促进老区人民增收。优先把各项扶贫资金用于扶贫老区的扶贫开发项目,重点安排一批同老区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小型公益性项目,使老区人民收入有明显提高。
三是继续加强老区的生态和基础设施建设。把生态建设和扶贫开发移民扩镇围封转移结合起来。下大气力改善老区的生态环境和基础设施状况,逐步改变老区群众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增强老区的自我发展能力。
四是大力发展老区教育卫生文化事业。新增教育经费重点向老区倾斜,切实解决好老区教育中存在的特殊困难。不断加大对老区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和技术支持。支持老区文化建设,积极建立旗县、苏木乡镇、嘎查村三级文化设施和文化活动场所。
转载《中国老区建设画报社》
范小建:三年完成老区贫困村整村推进
——访国务院扶贫办主任范小建
扶持老区首先从贫困老区开始
记者:温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进一步加大对革命老区的扶持力度,扶贫办在这方面有什么具体措施?
范小建:党的十七大、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包括总理的政府丁作报告,都提到了要进一步加大对革命老区建设的扶持力度。我们国家的革命老区,根据中国老促会的统计,一共有1389个县,所占的比重是相当大的。加强老区建设的支持,所需要的资金量也是很大的。
老区工作是我们全部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现在加强老区工作。我们主要是先从592个国定贫困县当中的300个老区县开始。这300个老区县共有247491个贫困村。我们准备从2008年开始到2010年之前,用这3年的时间,完成这300个老区县当中的24749个贫困村的整村推进工作。2020年消灭绝对贫困的目标一定能实现
记者:2008年国家扶贫开发工作的重点放在哪里?
范小建: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的一号文件都对做好扶贫开发工作提出了非常明确的要求,简单地说,可以叫做“一个加大。两个提高”。怎么加大呢?就是继续加大对革命老区、边疆地区、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扶贫开发的力度。提高呢?就是一个要提高扶贫开发水平,再—个就是要逐步地提高扶贫标准。
记者:现在有一些人对实现2020年消除绝对贫困的目标,信心不足,您怎样看待这些顾虑?
范小建:应该说这是一个非常艰巨的任务,同时,我认为我们也应该有这个决心和信心。说它艰巨,就是因为现在我们国家的贫困群体还相当大,我们国家的扶贫标准还比较低。按照现在的标准,到2007年底贫困人口还有4320万。我想,经过13年的努力,有开发式扶贫的这一手,再有救助式帮扶这一手,应该说,我们还是完全有可能实现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这个目标的。
记者:您的信心为什么这么足?
范小建:我们国家的扶贫工作,有一条基本的经验就是政府主导,这个成功的经验已经被许多国家认可。国家对于扶贫开发的投入,到去年为止,专项扶贫资金已经达到了1552个亿,信贷资金已经超过了2000个亿。这些主要的工作部是靠政府来推动的。我想,到了2011年以后.我们肯定还要搞一个2011年到2020年的一个工作计划,以保证十七大所提出的到2020年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这样—个目标。中央把“三农”工作作为重中之重不会变 记者:中央财政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力度,能不能保证粮食生产和农业的发展?如果不够的话,会不会影响农民增收?
范小建:去年,中央财政对“三农”的投入增长是553个亿,本届政府以来增长了22.3%,增长的比例是相当大的。今年在这个基础上又进一步增加了1.307个亿,可以说几乎是翻了一番。这是一个非常巨大的跨越。我认为,这完全体现了统筹城乡发展、工业支持农业、城市带动乡村的这么一个总的方针。在这方面,中央对“三农”工作的支持力度越来越大。
3月4日,家宝总理在参加经济组座谈时,说:“在‘三农’问题上我再重申一点,就是中央会继续把。三农’工作作为全党丁作的重中之重。这一点是绝对不会改变的。”我认为,今年的财政安排完全体现了这一点。
谈到够还是不够,我觉得需要和资源之间总是有差距的。但是,今年增加的幅度应该说是非常大的,这一点也是非常明显的。至于说今年的投入能不能保证粮食生产和农业的发展,我认为如果没有遇到极其特殊的自然灾害的话,中央现在所出台的这些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政策,会为夺取今年农业的新丰收起到积极的作用。
记者:您怎么看待现在农产品价格上涨?
范小建:水土资源紧缺、人多地少始终是我国农业的一个基本矛盾。所以,农产品的供给处在一种相对的紧平衡的状态,是正常的。我觉得,在这种情况下,农产品有一定程度的价格的上涨,也是在合理的范围以内。当然,我们不希望看到的是价格的过度上涨。
我认为,改革开发30年来,我们农产品市场化的程度还是比较高的。农业产业适应市场调节的能力也还是比较强的。那么,有市场价格的拉动,再有国家宏观政策的推动,在一个不太长的时间里面,使农产品价格恢复到一个比较稳定的状态,应该说还是可行的。
转载《中国老区建设画报社》
范小建在全国扶贫办主任座谈会上的发言
——介绍“参与式”的整村推进正在成为扶贫开发工作的主导方式
国务院扶贫办公室主任范小建日前说,到2010年底前,中国将确保人口较少民族、内陆边境25公里范围内、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革命老区县的24649个贫困村完成整村推进的扶贫规划任务。
范小建在全国扶贫办主任座谈会上介绍说,这24649个贫困村具体是包括:人口较少民族中尚未实施整村推进的209个贫困村;内陆边境48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距边境线25公里范围内尚未实施整村推进的432个贫困村;59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的307个革命老区县尚未实施整村推进的24008个贫困村。
“参与式”的整村推进正在成为扶贫开发工作的主导方式。据范小建介绍,去年全国农村贫困人口减少1378万人,是《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实施以来减贫速度最快的一年。
《纲要》实施之初,在全国确定了15万个贫困村,在群众参与下制定了整村推进扶贫开发规划,并要求在《纲要》实施期间完成这个规划。截至去年底,全国共有7.7万个村实施了规划。按照目前的投入和工作力度,很难如期完成最初设定的目标。
范小建说,5月中旬国务院扶贫办与中央文明办、教育部、科技部等12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共同促进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这个文件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提出了加强领导、创新机制、推进行业扶贫和资源整合的要求,标志着行业扶贫工作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大扶贫的工作格局进一步细化。
范小建还表示,今年中央扶贫资金大部分已分配到省。各省份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按照“存量适当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落实好扶持资金。国务院扶贫办要求对上述三类贫困村的财政扶贫资金每个村不少于50万,并加大资源整合的力度。
储波书记、杨晶主席关注老区建设的意见
2005年4月20日,内蒙古老区建设促进会给储波书记、杨晶主席写了《关于内蒙古老区建设有关问题的报告》,提出了六点建议:一是加大宣传革命老区的力度;二是深入老区进行调查研究;三是制定扶持老区发展经济的优惠政策;四是对老区各项资金的投入给予倾斜;五是筹组内蒙古革命老区建设发展基金会;六是加强内蒙古老区建设促进会的工作。报告发出后,4月27日就得到了储波书记的批示:“请杨晶、利民同志研处”。4月29日日,杨利民副书记批示:“报告很好,关于革命老区筹建基金会事宜,请政府乌兰巴特尔秘书长作些研究”。5月30日,乌兰巴特尔秘书长批示:“请按杨书记的批示做些研究,就他们提出的问题提出意见”。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领导的批示精神,自治区政府调研室和老促会共同组成了调研组,于6月底至7月下旬用15天时间,深入武川县、清水河县、乌审旗、鄂托克旗、凉城县、丰镇市6个老区旗县,就老区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农牧民生产生活中面临的实际困难进行了专题调查研究,调研组到14个苏木乡镇、28个嘎查村,走访46家农牧户与100多农牧民面对面了解情况,同时还走访了部分老红军、老八路和建国前入党的老党员,听取了县乡两级关于老区建设的情况介绍,同80多位旗县领导和科局、苏木乡镇干部座谈,共同探讨发展老区经济和社会事业的意见,经过分析研究,给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写了《内蒙古老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农牧民生产生活情况的调查报告》,这个调研报告,有深度和广度,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说明了问题,提出了加快老区发展的对策和建议。据此,8月24日储波书记在报告上批示:“这既是一个局部问题,但又是影响全局的问题,不只是协调发展问题,还有一个对老区人民的感情问题,建议政府从全局的角度认真研究一次,制定若干政策措施,扶持老区发展(当然也包括生态移民、扶贫移民,不一定全部‘就地’)”。9月5日杨晶主席批示:“请郭子明同志会同呼尔查、王玉明、庞启,云才晓和政研室同志,根据储波书记的指示和调研报告所提建议拿出一个更具体、更有操作性的方案,提供常委会或主席办公会议研究”。
根据杨晶主席的批示精神,在进一步征求有关厅局意见的基础上自治区政府调研室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区革命老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意见(讨论稿)》,2006年3月14日,郭子明副主席主持召开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讨论。与会各厅局领导和老促会的同志们精心准备,认真发言,在充分肯定意见内容的基础上,都讲了很好意见和建议。
又经过一年的反复酝酿,2007年3月12日自治区党委常委、政府副主席任亚平受杨晶副主席委托,主持召开了自治区政府2007年第三次常务会议。连辑、郭子明副主席出席会议,参加会议的有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地税局、交通厅、水利厅、农业厅、民政厅、卫生厅、教育厅,扶贫办、广电局、工商局、调研室和老促会的领导。会议听取、审议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老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
由于储书记、杨主席亲自关注,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老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将在自治区60周年大庆之前出台。《决定》将给老区人民更多的实惠,将进一步加快老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步伐。
中央确定全国革命老区建设工作专门领导机构
为了加强对革命老区建设工作的领导,加大对革命老区的扶持力度,经中央领导同志批准。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发批复文件(中央编办复字[2007]68号),确定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国革命老区建设工作,加挂革命老区工作办公室的牌子,联系中国老区建设促进会。现在,国务院扶贫办已开始履行负责全国革命老区建设工作的职责。
中央确定国务院扶贫办负责全国革命老区建设工作,解决了全国革命老区建设的专门领导机构问题,理顺了领导关系,加强了新时期新阶段对全国革命老区建设工作的领导,必将进一步推进革命老区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中央对革命老区人民的极大关怀。
内蒙古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
——关于撤消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开发中心成立
内蒙古自治区革命老区发展中心的批复
为加强对革命老区建设工作的领导,加大对革命老区的扶持力度,组织、协调和指导革命老区建设工作,经2009年第一次自治区编委会研究同意,撤消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开发中心,成立内蒙古自治区革命老区发展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以内机编【2009】19号文件下发,2009年3月13日正式撤消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开发中心,成立内蒙古自治区革命老区发展中心。内蒙古自治区革命老区发展中心为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所属的相当于处级事业单位,具体负责全区革命老区的建设规划及具体项目管理工作;承担全区革命老区建设科技服务、技术咨询工作;负责全区革命老区的交流学习、科技宣传等工作。核定事业编制8名,经费实行全额拨款。同时,收回原内蒙古自治区开发中心自收自支事业编制。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老区
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
内蒙古老区建设促进会在给储波书记、杨晶主席写了《关于内蒙古老区建设有关问题的报告》时,提出了六点建议:一是加大宣传革命老区的力度;二是深入老区进行调查研究;三是制定扶持老区发展经济的优惠政策;四是对老区各项资金的投入给予倾斜;五是筹组内蒙古革命老区建设发展基金会;六是加强内蒙古老区建设促进会的工作。也得到了储波书记、杨晶主席对老区建设工作的大力支持和重要批示,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老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老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 (内政发[2007]45号)文件,通知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对扶持革命老区(以下简称老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步伐,是贯彻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统筹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和构建和谐内蒙古的迫切需要,是各级政府的政治责任,是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历史使命,也是全社会应尽的义务。我区的老区共涉及6个盟市、26个旗县区和160万人口,26个老区旗县区中有15个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旗县,7个是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旗县。由于大部分老区处在偏僻山区、丘陵和沙漠化地区,受交通闭塞、干旱少雨等地理环境和自然条件的制约,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还面临很多实际困难,与全区的发展差距呈拉大趋势,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比较突出,需要全社会的关心与支持。各级人民政府必须从改革、发展、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老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意义,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快小康建设进度。为进一步扶持老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扶持老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加快老区经济社会发展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本着老区优先、重点倾斜、协调同步的原则,抓住西部大开发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机遇,加大对老区的公共财政支出力度,集中各方面力量加大对老区的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稳定提高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牧民收入,全面促进老区经济与社会的快速发展,努力实现老区人民群众共同建设和谐社会、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二)主要目标。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争取用5年左右的时间,使老区农村牧区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村容村貌有较大改观,大部分地区生态环境状况明显改善,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加强,民主政治建设水平全面提高;稳定解决全区重点老区绝对贫困人口温饱问题,全区重点老区人均生产总值增长幅度达到或高于全区贫困地区人均增长幅度,重点老区农牧民人均纯收入每年增加的幅度达到全区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平均水平,低收入人口的收入有较大幅度增长,50%左右的老区嘎查村有一定的集体经济收入;基本解决老区行路难、饮水难、用电难、上学难、就医难、通信难等问题,使老区人民生活水平有明显提高,老区生存环境得到改变,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创造条件。
(三)重点扶持的老区旗县。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革命老区是指革命老根据地,包括第二次革命战争根据地和抗日根据地。自治区革命老区主要是指抗日战争前后建立的革命根据地。经民政部核准,1985年召开的我区革命老区工作座谈会及以后的文件确定,我区的革命老区旗县区共26个,主要集中在大青山、蛮汉山、承平宁游击区和陕甘宁边区(部分)。今后一个时期,自治区重点扶持自然条件差、农牧民生产生活困难以及地方财政收入低的15个贫困老区旗县,分别是:武川县、土默特左旗、清水河县、丰镇市、凉城县、卓资县、兴和县、察哈尔右翼前旗、察哈尔右翼中旗、察哈尔右翼后旗、四子王旗、鄂托克前旗、乌审旗、宁城县、喀喇沁旗。在15个旗县中,按照自然环境、生产生活条件及贫困状况,选择特别困难的60个苏木乡镇(每个旗县4个)、300个嘎查村(每个苏木乡镇5个)作为重点扶持对象。重点扶持的苏木乡镇和嘎查村由所在旗县、盟市会同自治区老区建设促进会确定后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老区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从2007年起,全区每年选定60个嘎查村,按照缺什么扶持什么的原则予以扶持。其中,自治区每年扶持30个嘎查村,盟市、旗县每年扶持30个嘎查村,扶持资金由各级财政安排。
二、扶持老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
(一)加快对老区经济建设发展的资金投入。扶持老区旗县调整产业结构,利用老区特色资源,打造支柱产业,培育骨干企业,发展壮大区域特色经济。“十一五”期间,自治区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作为扶持老区嘎查村改善基础设施、发展特色产业专项资金,根据实施效果和自治区财力每年有所增加。各盟市、旗县要相应在本级财政预算中拿出一定资金扶持老区发展。扶贫贴息贷款向重点老区贫困嘎查村倾斜。自治区每年扶贫、农牧业开发、农牧业发展、科技资金等涉农专项资金,优先向老区安排。自治区和盟市在安排和争取国家专项补助时,对老区旗县给予优先考虑,对地方财力困难的老区旗县应足额配套资金。有条件的盟市、旗县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和企业捐赠,可设立用于老区建设的专项基金。自治区财政明年将安排200万元作为老区建设专项资金。
(二)加强老区基础设施建设。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的支持,加大老区基础设施建设,研究制定涉及老区水、路、电和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并纳入自治区“十一五”规划之中。自治区地方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要优先向老区安排,并保持一定比例的增长。按照自治区提出的“到2010年全区基本实现乡乡通油路或者水泥路,行政嘎查村基本通公路”的目标,自治区每年在安排苏木乡镇通油路和嘎查村通公路项目时,优先解决不通油路的重点老区苏木乡镇和不通公路的重点老区嘎查村道路。自治区将每年解决70万人口饮水安全问题,要重点优先解决老区旗县。2007年自治区计划增沼气用户6万户,其中用于重点老区1.3万户。对于没有通电的老区嘎查村,电力部门要重点予以考虑,对一些居住分散偏远的老区嘎查村可采取风光互补发电等办法解决照明问题。加快老区招商引资和资源开发,帮助老区引进有带动和示范作用的重点项目。地下资源比较丰富的老区旗县,要积极做好资源普查工作,地矿等有关部门从地质勘探方面要给予重点倾斜,使这些旗县地下资源得到综合开发和有效利用。参照其他省区的做法,结合我区的实际,积极推进部门筹资扶持老区的政策,交通、水利、教育、卫生、民政等部门每年应筹集专门资金用于老区基础设施建设和解决生产生活困难问题。此项工作由涉及老区的盟市、旗县提出项目申请,会同有关主管部门确定项目方案,由各出资部门组织实施。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在上报项目时要充分考虑老区的资金配套能力,对老区基础设施建设不再要求硬性配套。
(三)支持老区扶贫开发项目建设。自治区在安排重点项目、产业布局方面,对老区要予以倾斜支持。降低企业到老区投资开发的准入门槛,降低注册资本标准。在投资项目的金融贷款、项目审批、土地使用、申****件、用水用电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并优先重点考虑。大力扶持老区优势农畜产品和龙头企业,推进农牧业产业化经营。加强科技扶贫,结合农牧业科技示范工程建设,组织区内外农牧业高校和科研院所与老区旗县对接,开展产业科技集成示范,建设一批标准化生产基地。抓好“一村一品”示范村、专业生产示范户,组织开展科技下乡活动,推动传统产业升级,促进农牧民增收。2007年自治区老区建设促进会、经济委员会、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工商联合会、个私协会将联合在老区开展“嘎查村企双千结对工程”活动,促进企业与乡村联合办企业,实现老区农村牧区与企业互惠双赢,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政策和资金上给予倾斜和支持。2007年自治区将投入的扶贫资金要重点对老区安排一定比例予以扶持。
(四)实施老区生态移民和扶贫移民扩镇工程。对老区旗县的扶贫开发重点嘎查村,有就地开发条件的,通过实施整村推进项目,逐步改变群众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对没有开发条件、不适合生存居住的重点嘎查村,通过分期分批的扶贫移民扩镇试点项目和生态移民工程,把分散的农牧户迁移出来,进行围封转移,恢复生态。自治区启动的第五期移民扩镇扶贫试点项目,对生态环境脆弱、生存条件恶劣地区的老区应重点予以考虑。
(五)加快建立老区卫生服务体系。在推行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中,对参加合作医疗的老区特困户、老复员军人、烈军属,由农村医疗救助基金资助其交纳参加合作医疗个人应负担的全部或部分资金;对因患大病医疗救治个人负担部分和对国家规定的特种传染病救治费,适当提高医疗救助和补助额度。加快老区卫生三级网络建设,确保老区旗县、苏木乡镇所在地都能拥有一所设施比较完备、服务功能完善的卫生院或中心卫生院,每个嘎查村都有卫生室,做到小病治疗不出村,常见病、多发病能够得到及时医治。自治区安排的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建设项目,要重点向老区的苏木乡镇卫生院倾斜。扩大老区社会养老保险覆盖面,提高老区贫困人口的参保率。
(六)促进老区教育文化事业发展。全面实行和切实落实农村牧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各项措施,在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基础上,加大经费投入力度,改善办学条件。新增教育经费重点向老区倾斜,“两基”巩固提高项目要优先安排老区学校,重点支持寄宿制学校建设。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老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长效机制,确保每一个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不因贫困辍学。自治区每年计划安排的寄宿制贫困中小学生补助资金,要优先解决重点老区的中小学生。支持老区文化建设,优先发展老区旗县、苏木乡镇、嘎查村三级文化设施和文化活动场所。到“十一五”末期,实现老区旗县有图书馆、文化馆,苏木乡镇有综合文化站,嘎查村建有综合文化活动室。结合国家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十一五”期间,自治区对大多数处于山区、半山区和丘陵地区的重点老区要作为重点进行投入,确保到“十一五”末期使老区能收看到2套中央和2套自治区电视节目,收听到1套中央和2套自治区广播节目。
(七)加大对老区人才和智力支持。积极扶持老区劳动力参加技术培训,政府间劳务协作应优先安排老区贫困户劳动力外出务工。组织高校毕业生到老区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鼓励高校毕业生到老区服务。对自愿到老区苏木乡镇基层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和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给予工资待遇、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等多方面优惠政策,吸引各方面、各层次人才到老区工作。自治区、盟市的大中专院校应为老区苏木乡镇培训农技、教育、医疗方面的技术骨干,采取定期轮换制选派城市教师、医疗骨干到农村牧区学校、卫生院服务,提高农村牧区教学和医疗水平。普及实用技术,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培养科技致富带头人,努力提高老区人口素质。老区各旗县要组织落实农牧民培训计划,加大培训力度,加快培训进程,使农牧民都能掌握农牧业适用技术和外出务工方面的必要本领。
(八)扶持老区发展旅游业。将革命历史遗址、遗迹和纪念设施列入老区建设项目,积极开展革命文物的收集、整理和研究,维护、修缮革命纪念馆、革命遗址,开展“红色旅游”。将武川县得胜沟大青山抗日根据地游击队司令部、鄂托克前旗1937年党中央组建的“盟工委”所在地、城川“中央民族学院”旧址、凉城县“绥南地委行署”等列为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建设规划,旅游和文物等部门要重点加以扶持。重点扶持老区旗县加强红色旅游景区的基础设施和旅游服务设施的配套建设,支持和鼓励老区发展乡村旅游、生态休闲旅游,引导群众发展“农家乐”、“牧户游”,实现红色旅游与绿色旅游的有机互动。
(九)加大对老区财税金融政策支持力度。落实国家、自治区鼓励科技开发、农畜产品加工、资源综合利用以及鼓励中小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对在老区新办的中小企业,按照国家的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经财税部门批准,可适当减征或免征所得税。纳税人通过自治区、盟市、旗县老区建设促进会向老区的公益和救济性捐赠,可按现行税收法律及相关政策规定,准予在计算缴纳企业和个人所得税时在所得税税前扣除。农村牧区信用社等金融部门要积极开展扶贫贷款、小额农牧户信用贷款、农牧户联保贷款、小额信贷、邮政储蓄质押贷款等业务品种,支持老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鼓励企业法人到老区建立“村镇银行”。对于政府出资设置的担保资金,金融机构要优先考虑革命老区贫困户贷款,积极配合当地政府扶持贫困户脱贫致富。
三、加强对老区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要加强对老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领导。各级政府要从全局的高度来谋划老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把扶持老区发展作为一项“思源回报民心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定期分析研究促进老区发展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协调、督促、推进有关政策和工作任务的落实。各职能部门要认真为老区办实事、办好事,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主动配合,严防推诿扯皮,确保各项扶持老区发展的有关政策能落到实处。
(二)动员社会力量支援老区建设。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对老区实行定点帮扶,集中力量,分工、分片进行重点帮扶。要动员城市社区和社会各界与老区建立联系,结成对子帮扶,要加强对老区的舆论宣传,形成全社会不忘老区、帮助老区发展建设,实现共同富裕的良好氛围。积极鼓励和动员社会力量向老区自愿捐赠钱物,支援老区建设,对贡献大作用突出的要予以表彰奖励。企事业单位向老区捐款(含物折合)累计100万元以上、个人累计50万元以上的,由自治区人民政府予以表彰,并授予自治区级支援老区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单位捐款50万元以上、个人捐款30万元以上的,由盟市人民政府表彰奖励;单位捐款30万元以上、个人捐款10万元以上的,由旗县人民政府表彰奖励。
(三)老区干部群众要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依靠自身力量改变面貌。从根本上说,要彻底改变老区落后状况,最终还要依靠老区当地的干部群众。老区人民要发扬战争年代的优良传统,不等不靠,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立足当地资源,准确定位,在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帮助和扶持下,依靠自身力量加快发展,用老区精神建设好老区。
(四)充分发挥各级老区建设促进会的作用。各级政府要继续支持老区建设促进会工作,发挥其促进老区发展的参谋咨询作用。自治区人民政府将确定一名领导联系老区建设促进会工作,定期听取老区工作汇报,及时解决一些困难和问题。财政部门要为各级老区建设促进会解决必要的办公和调研经费。各级老区建设促进会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建言献策、搞好协调服务,积极参与动员社会和公众力量,全方位推进老区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