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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2010年京蒙东西扶贫协作工作总结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   时间: 2011-12-28  |  点击:

内扶办发[2011]153

2001-2010年京蒙东西扶贫协作工作总结

 

2001-2010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开展东西扶贫协作的部署,北京市18个区县与我区18个扶贫工作重点旗县积极开展了对口帮扶与协作工作。10年来,京蒙两地认真贯彻国务院扶贫办东西扶贫协作指导意见,扶贫协作不断拓宽合作领域,有力地促进了内蒙古贫困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

一、京蒙东西扶贫协作工作总体情况

截止到2010年,北京市向我区贫困地区无偿援助扶贫资金和物资折款累计达6.6亿元,其中资金投入3.9亿元。从2006年开始,北京市无偿援助资金每年增加到了3060万元,2007年新增生态建设专项资金1000万元。这些资金和物资与我区贫困地区其它资金捆绑整合,共实施各类扶贫开发项目近千个。主要集中在种养业、生态和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文化、教育、卫生、人才交流、科技培训等社会事业各个方面。北京市的对口帮扶与我区扶贫开发形成了合力,解决了近百万贫困人口的基本温饱问题,改善了贫困地区农牧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了贫困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

二、京蒙东西扶贫协作工作主要做法

(一)以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为重点,不断促进基础设施建设。多年来,两市区始终坚持把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增强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和自我发展后劲作为重点工作来抓,特别是针对我区干旱缺水和基础设施薄弱的实际,坚持开展以水为中心的农田草牧场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北京市共援建基本农田35.9万亩,新建公路560.5公里,解决了35.4万人、142万头只牲畜的饮水困难。

(二)以产业化扶贫协作为重点,不断促进贫困地区产业发展。两市区依托贫困地区自然条件和资源优势,紧紧围绕自治区确定的“乳、肉、绒、粮油、薯菜果和饲草料”六大主导产业,帮助贫困地区调整优化结构,确立主导产业。西城区1999年投入200万元,用于和林县盛乐园区基础项目建设,目前园区已发展成为自治区级开发区,逐步形成了以蒙牛乳业等为龙头的乳、肉、绒、林四大产业体系。到2008年底,园区已完成财政收入35亿元,为1.5万人提供了就业岗位。两市区积极为贫困地区农畜产品进入北京市场创造条件,贫困地区许多有机蔬菜、瓜果及其它农畜产品源源不断地进入北京市场,部分产品成为奥运会、国宴等重大活动的指定商品或特供商品,在增加农牧民收入的同时,宣传展示了内蒙古,为内蒙古的对外开放做出了贡献。

(三)以加强人才技术培训和劳务输出合作为重点,不断促进贫困地区干部群众综合素质的提高。两市区互派干部挂职和人才交流达1.5万人次,举办专业技术人才培训552期、5.1万人次。18个受援旗县有组织地向北京市劳务输出27.2万人。2008年在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下,内蒙古受援旗县有组织向北京市劳务输出仍达到2.2万人,劳务收入达1亿多元。

(四)以加强科教文卫支援合作为重点,不断促进贫困地区社会事业发展。在支教助学方面,北京市共援建学校121所,援助贫困学生1.8万人,有100所学校开展了“姊妹学校”手拉手活动,支教1700多人次,培训教师1万多人次,帮助12个结对帮扶的贫困旗县实现了教育“两基”达标。两市区还积极引导首都高校与内蒙古实施项目共建,着力为贫困地区培养人才。首都医科大学与内蒙古医学院共同组建蒙医研究院项目,北京财贸职业学院与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联合开发会计学科网络课程,北京工商大学出资40万元与内蒙古财经学院共建计算机重点实验室等,促进了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首都师范大学利用内蒙古的函授站开设5个专业,招生80人;北京第二外国语大学积极接收内蒙古少数民族大学生80名;首都医科大学开设的20多个专业招收内蒙古本科生近百名,研究生20余人,同时还选派60名师生到内蒙古开展医学知识讲座。在医疗卫生方面,援建卫生院、所53个,建立了京蒙医疗卫生对口支援网络。北京市有90多家医疗卫生机构与我区100多家对口单位建立了援助协作关系,援助医疗设备6000多台,价值4000多万元。开展医疗卫生技术合作项目200多项。

(五)以引导北京市企业参与贫困地区开发建设为重点,不断促进共同发展。在充分利用内蒙古能源、原材料等资源优势方面,两市区有关部门认真发挥桥梁纽带作用,采取“政府推动、市场运作、企业为主”的方式,积极引导企业参与贫困地区资源开发,加强双方经济技术合作,实现互利合作双赢。北京市财政从2006年开始每年拿出500万元,通过贴息方式支持北京市企业在内蒙古贫困地区开展生态环境建设、能源开发、农牧业产业化等方面的合作。我区贫困地区积极采取基础建设、资源利用、贷款担保、税收减免等各种政策措施,为北京市企业参与贫困地区建设创造条件。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柏莱斯实业有限公司、蟹岛绿色生态有限公司、洛娃集团等一大批工业和农牧业龙头企业在我区开展能源开发、生态综合治理、发展现代化种养业等合作。内蒙古的伊利、蒙牛、小肥羊、科尔沁牛业等农牧业龙头企业和明天浩海科技、信海丰园生物医药科技、京蒙高科企业孵化器等高科企业在京发展壮大。

(六)以调整结对旗县区关系为重点,不断促进东西扶贫协作向重点贫困地区倾斜。2009年以来,两市区按照国务院扶贫办有关文件和“十一五”时期对口帮扶与合作框架协议的精神,本着“突出重点、统筹兼顾、适当调整”的原则,对两市区原来11对结对关系旗县区进行了调整,结成了新的旗县区东西扶贫结对关系。调整后的东西扶贫协作工作重点向我区东中部的革命老区、少数民族聚居区、边境牧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地区倾斜。

(七)以加强帮扶资金项目管理为重点,不断促进资金项目发挥最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多年来,两市区特别是我区各级扶贫部门把管好用好帮扶资金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普遍建立了对口帮扶资金项目管理制度,对项目资金进行监督、检查和跟踪审计。在资金投入上以种养业和基础建设为重点,坚持扶贫协作与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与科技推广相结合、与社会帮扶相结合、与农牧业重点工程相结合,本着“渠道不乱、用途不变、集中使用、各记其功”的原则,围绕主导产业项目,将帮扶资金与其它各类资金捆绑使用,集中投入,既解决了资金不足问题,又发挥了资金最大效益。

三、东西扶贫协作工作的启发

(一)领导重视、加强协作,是开展东西扶贫协作工作的关键。

两市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始终高度重视双方扶贫协作工作,多次利用全国召开“两会”的时机,举行两市区领导的交流座谈,通报工作情况、交换意见、部署工作。两市区高层互访达十五次之多。各有关盟市、旗县区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两市区党委、政府的要求,把此项工作当作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双方保持频繁沟通,通过签署《扶贫协作和经济技术合作会谈纪要》和《北京市·内蒙古自治区“十一五”时期对口帮扶与合作框架协议》,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

(二)思路明确、重点突出,是做好东西扶贫协作工作的保证。

多年来,东西协作工作紧紧围绕解决贫困人口温饱这一中心任务,加强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增强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通过产业化扶贫,培育和发展扶贫龙头企业,搞好基地建设,拓展市场空间,辐射带动贫困户增收;大力支持贫困地区科教、文化卫生等事业发展,提高贫困人口综合素质。这些措施都有力地促进了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三)结对帮扶、完善机制,是促进资金项目落实的重要举措。

北京与内蒙古两市区结成扶贫协作对子,不仅有力地促进了内蒙古大区域内的经济发展,而且18个对口旗县区及各相关部门之间“结对”帮扶方式,使扶贫协作工作更加具体,更有针对性,增强了扶贫协作力量,充分发挥了旗县区政府及部门行业优势。目前,北京市18个区县的326个部门、街道、医院、学校、企业、乡镇、村分别与内蒙古对口的18个旗县的600多个相应部门和单位结为帮扶对子,许多资金、物资捐赠及经济协作是通过层层结对子的形式完成的。

(四)互利双赢、共同发展,是实现长期协作的根本动力。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通过生态建设,特别是通过京津风沙源治理等扶贫项目实施,恢复和改善北京周边地区的生态环境,实现扶贫与生态建设双赢战略;二是通过优势互补,充分利用我区的区位条件和资源优势,吸引北京市人才、技术、资本、市场向我区拓展,在促进我区资源开发和特色产业发展的同时,提高北京市企业投资的收益率和市场占有率,获得丰厚的回报,实现互利互惠,共同发展;三是充分发挥内蒙古的地缘和资源优势,利用好北京对我区能源、农畜产品、劳动力等各方面的市场需求,通过向北京市场输出产品和劳务,实现两市区经济优势互补。

(五)企业合作、社会参与,是东西扶贫协作的发展方向。

两市区本着“政府加强引导、社会广泛参与、企业互惠合作”的原则,积极推进企业开展互惠合作,不断拓展扶贫协作范围。同时积极倡导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优良传统,营造良好的社会互助氛围,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协作。贫困地区广大干部群众借助北京市的帮扶与合作,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不等不靠的精神,不断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增强自我发展的能力。

四、今后东西扶贫协作工作的思路

(一)开展调查研究,为制定下一轮五年东西扶贫协作规划打好基础。京蒙双方共同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十一五”东西扶贫协作取得的成就,在此基础上研究提出“十二五”东西扶贫协作规划。同时进一步完善扶贫协作的长期机制。一是加强两市区领导互访,研究确定重大合作事项,部署工作。二是加强交流,不断健全和完善对口扶贫工作制度。每两年召开一次两市区和所属对口区(县)、旗县参加的帮扶工作协调会议,总结下一阶段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帮扶与合作中的问题,研究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

(二)把帮扶与经济合作结合起来,切实提高东西扶贫协作工作水平。在东西扶贫协作工作中,既要开展“输血式”帮扶,给予必要的资金、物资和项目援助,更要开展“造血式”帮扶,建立扶贫协作的长效机制,通过产业发展、企业合作、人才培训、技术交流等途径,帮助受援旗县优化产业结构,创造就业机会,增加当地财政收入,不断增强受援地区自我积累和自我发展的能力,努力把受援地区的资源优势转变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

(三)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保障两地生态环境的良性发展。内蒙古地区是首都北部生态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双方要把生态环境建设摆在今后两地合作的重要位置。继续大力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等生态建设工程,双方共同探讨建立环境保护合作机制,争取国家进一步支持,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植树造林、荒漠化治理等生态环境建设工程,鼓励环境保护产业化。

(四)继续加强人才交流和劳动力的技能培训、转移工作。要加强干部培训、人才交流和劳动力技能培训、转移工作,继续帮助贫困地区培训“农业科技明白人”和产业工人,大力开展师资、医务人员和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通过交流培训、传授技术达到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同时要把开展劳动技能培训及劳动力转移作为解决对口地区贫困问题的切入点之一,抓实抓好。

(五)继续帮助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事业。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帮助贫困地区兴建改善一些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改土改田、饮水灌溉、公路、沼气、学校、医院等项目,改善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和教育卫生条件。

 

 

 

附:2001-2010年东西扶贫协作情况汇总统计表

 

2001-2010年东西扶贫协作情况汇总统计表

填报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填报人及联系电话:葛林 0471-4922580

对口省份确认人及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20101130

指标

代码

计量单位

数量

一、政府援助

A01

万元

39055

       其中:省级拨款

A02

万元

14444.25

                 地级拨款

A03

万元

24610.75

                 县级拨款

A04

万元

 

二、援建项目

 

 

 

1、学校

A05

175

     援助贫困学生

A06

35717

2、卫生院、所

A07

236

3、公路

A08

公里

1172.70

4、基本农田

A09

万亩

59.90

5、解决饮水困难人口

A10

万人

89.53

6、解决饮水困难大牲畜

A11

万头

293.79

三、企业协作

 

 

 

1、协作企业

A12

255

     其中:新增协作企业

A13

26

2、协议合作项目

A14

27

     其中:实施合作项目

A15

24

3、协议合作投资

A16

万元

6292

      其中:实际投资

A17

万元

6162

4、吸收就业

A18

22855

5、实现税收

A19

万元

317

四、社会帮扶

A20

万元

26945

1、捐款

A21

万元

1382.82

2、赠物折款

A22

万元

25562.18

     其中:捐赠衣被

A23

万件

712.51

3、东部到西部志愿者

A24

人次

160

五、领导考察互访

 

 

 

1、东部地区到西部地区

A25

人次

1984

   其中:省级

A26

人次

39

               地厅级

A27

人次

879

               县处级

A28

人次

1066

2、西部地区到东部地区

A29

人次

2090

     其中:省级

A30

人次

121

               地厅级

A31

人次

67

               县处级

A32

人次

1902

六、党政干部交流

 

 

 

1、东部地区到西部地区挂职

A33

人次

95

       其中:地厅级

A34

人次

49

                   县处级

A35

人次

39

                   其他

A36

人次

7

2、西部地区到东部地区挂职

A37

人次

221

        其中:地厅级

A38

人次

2

                    县处级

A39

人次

149

                    其他

A40

人次

70

3、干部培训

 

 

 

        举办培训班

A41

95

        培训人数

A42

人次

7686

           其中:地厅级

A43

人次

4

                       县处级

A44

人次

821

                       其他

A45

人次

6861

七、专业技术人才交流

 

 

 

1、东部地区到西部地区挂职

A46

人次

1170

     其中:教师

A47

人次

334

                 医生

A48

人次

67

                 农业技术人才

A49

人次

769

2、西部地区到东部地区挂职

A50

人次

1057

       其中:教师

A51

人次

575

                   医生

A52

人次

323

                   农业技术人才

A53

人次

159

3、专业技术人才培训

 

 

 

举办培训班

A54

280

参加培训人数

A55

人次

9158

     其中:教师

A56

人次

5761

                  医生

A57

人次

1960

                  农业技术人才

A58

人次

1437

4、引进技术

A59

51

八、经营管理人才交流

 

 

 

1、举办培训班

A60

14

2、举办培训人数

A61

人次

339

九、劳务合作

 

 

 

1、输出劳务

A62

109318

     其中:有组织劳务输出

A63

84181

2、劳务收入

A64

万元

67903.80

3、劳务培训班

A65

183

     参加培训人数

A66

人次

18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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