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扶贫开发大事记
来源:农民日报
▲1984年,为了帮助广大贫困地区群众首先摆脱贫困,进而改变生产条件,提高生产能力,发展商品生产,赶上全国经济的步伐,中国政府发出了《关于尽快改变贫困地区面貌的通知》,改革了救济性扶贫方式,确定了开发式的扶贫方式。
▲1986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六届四次会议把扶持老、少、边、穷地区尽快摆脱经济文化落后的状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国民经济“七五”(1986-1990)发展计划。
▲1994年,中央政府制订并实施了《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决定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力争用7年左右的时间,到2000年底基本解决当时全国农村8000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这个计划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有明确目标、明确对象、明确措施、明确期限的扶贫纲领性文件。
▲1996年,中国政府专门召开了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作出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尽快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的决定》。《决定》要求下一步扶贫开发工作,要继续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把有助于直接解决群众温饱问题的种植业、养殖业和以当地农副产品为原料的加工业作为扶贫开发的重点,认真抓好科教扶贫和计划生育工作,坚持到村入户,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
▲2001年,国务院颁布了《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继续开展大规模的农村扶贫行动。《纲要》实施以来,我国农村贫困人口减少速度逐步加快,扭转了此前贫困人口减少速度放缓的趋势。
▲2008年,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实行新的扶贫标准,对低收入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将绝对贫困线标准从人均收入786元提高到1067元。


